產檢懶人包-公費與自費產檢項目與次數

- 台北安媞婦產科診所 蕭倩如醫師 審核

「產前檢查」主要目的即是為了降低孕媽咪懷孕過程的風險,並且帶給孕婦信心支持與安全感,在每一次次檢查中,了解自己與懷中寶寶的情況,也可以預防婦女發生合併症及畸形胎兒的產生,有助於早期發現孕婦及胎兒的健康問題。

如果有健保,當您確定懷孕後,可向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婦產科醫院、診所領取。

※溫馨提醒:無健保的孕媽咪無法領取媽媽手冊,必需自費產檢費用哦!


  • 有「孕婦健康手冊」的好處如下:
  • 1. 可免費接受十次產前檢查。
  • 2. 可了解產前檢查項目及次數。
  • 3. 可記錄產前檢查結果,了解媽媽及胎兒狀況。
  • 4. 可了解孕產婦保健知識。

  • 理想的產前檢查時間

  • 妊娠28週內:每隔四週檢查一次

  • 妊娠29週至36週:每隔兩週檢查一次

  • 妊娠37週至40週:每隔一週檢查一次


  • 國內產檢健保給付補助 (*本診所有提供健保給付列行產檢)

  • 全民健康保險共給付10次:妊娠第一期﹝妊娠未滿17週﹞給付2次、妊娠第二期﹝妊娠17週至未滿29週﹞給付2次、妊娠第三期﹝妊娠29週以上﹞給付6次,共計10次。

  • 孕媽咪的產前檢查時程表

  • 懷孕第1週~第4週(產檢自費)

  • 懷孕第5週~第8週(產檢自費)

  • 懷孕第9週~第12週(第一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13週~第16週(第二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17週~第20週(第三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21週~懷孕第24週(產檢自費)

  • 懷孕第25週~懷孕第28週(第四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28週~懷孕第30週(產檢自費)

  • 懷孕第31週~懷孕第32週(第五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33週~懷孕第34週(第六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35週~懷孕第36週(第七次產檢健保給付)

  • 懷孕第37週(產檢自費)

  • 懷孕第38、39、40週(第八、九、十次產檢健保給付)


  • 第一次產檢,你會遇到的項目 (懷孕第9週~第12週)

  • 1. 問診:家族病史、孕婦過去疾病史、過去產前史、本胎不適症狀

  • 2. 身體檢查:體重、身高、血壓、甲狀腺、乳房、骨盆腔檢查、胸部及腹部檢查

  • 3. 實驗示檢查:血液常規、血型、Rh因子、VDRL、Rubella IgG、愛滋病檢查(ELLESA或PA,工務預算給付)及尿液常規

  • 4. 衛教諮詢


  • 後續例行產檢

  • 1. 問診內容:本胎不適症狀,如:腹痛、 頭痛、痙攣等

  • 2. 身體檢查:體重、血壓、腹長(子宮底高度)、胎心音、胎位、水腫、靜脈曲張

  • 3. 實驗室檢查:尿蛋白、尿糖

  • 4. 衛教諮詢


  • 建議產檢自費項目

    (*本診所只提供健保給付列行產檢,未提供自費產檢,請至有提供服務的醫療院所做檢查)

  • 懷孕第11週~第13週:初期唐氏症篩檢

  • 懷孕第15週~第20週:第二孕期唐氏症篩檢

  • 懷孕第16週~第20週:高齡婦女或遺傳疾病家族史者,建議做羊膜穿刺或非侵入性產前染色體檢測

  • 懷孕第24週~第28週:高層次超音波檢查

  • 懷孕第24週~第28週:妊娠糖尿病篩檢


  • 由於生產部分,本診所沒有病房與產房,所以無法做接生,為了讓孕媽咪和寶寶有更好的照顧,我們會請產婦轉介至其他醫院做生產前的準備。若轉介至其他醫院後,如日後有其他婦科上的問題,本診所仍竭誠歡迎隨時回診,由專業女醫師親自為您細心問診。


    給付時程

    建議週數

    服務項目

    第一次
    妊 娠第一期
    (懷孕未滿17)
    12
    以前

    1.        於妊娠第12週或第1次檢查項目需包括下列檢查項目:

    (1)     問診:家族病史、孕婦過去疾病史、過 去產前史、本胎不適症狀。

    (2)     身體檢查:體重、身高、血壓、甲狀 腺、乳房、骨盆腔檢查、胸部及腹部檢查。

    (3)     實驗示檢查:血液常規(註一)、血型、Rh因子、VDRLRubella IgG、愛滋病檢查(ELLESAPA,工務預算給付)及尿液常規。

    2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註:德國麻疹抗體檢查(Rubella IgG)呈陰性之孕婦,宜在產後注射德國麻疹 疫苗。

    第二次
    16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第三次
    妊 娠第二期
    (懷孕未滿29)
    20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2.        超音波檢查。因特殊情況無法檢查者, 可改於妊娠第三期檢查。

    第四次
    28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第五次
    妊 娠第三期
    (懷孕29週以上)
    32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2.        妊娠32週前後提供HbsAGHbeAGVDRL等實驗室檢驗。

    第六次
    34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第七次
    36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第八次
    38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第九次
    39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第十次
    40

    1.        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二)

    註一:血液常規項目包括:白血球(WBC)、紅血球(RBC)、血小板(Plt)、血球容積(Hct)、血色素(Hb)、平均血球容積(MCV)

    註二:例行檢查項目

    (1)     問診內容:本胎不適症狀,如:腹痛、 頭痛、痙攣等。

    (2)     身體檢查:體重、血壓、腹長(子宮底高度)、胎心音、胎位、水腫、靜脈曲張。

    (3)     實驗室檢查:尿蛋白、尿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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